臺中市新社區協成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新社區協成國小教科圖書遴選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遴選作業:
(一)評選方式: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樣書陳列期間:110年4月28日(星期三)至110年5月12日(星期三)。
(三)評選日期:110年5月12日(星期三),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
(四)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三、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行銷文宣不得以任何形式裝訂於樣書封面、封底或內頁。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領域學科:
1.一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程及二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定本科目(1-6年級閩南語、1-2年級英語、3~6年級電腦課本)需附報價單。
(二)樣書送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26日(星期一) 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1樓教務處。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五)樣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 致。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二)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校務佈告欄。
(三)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四)各出版社之樣書,請於110年5月31日(星期一)前自行領回,未領回者,由本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五)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五、業務承辦人:教務處 教務組長 黃唯茵
電話:(04)25813437轉115傳真:04-25823466
地址:臺中市新社區協成里興義街2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