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0年3月16日中市教中字第1100018327號函(諒達)。 二、請貴校務必於110年3月29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含補件)限時掛號寄達,避免影響學生權益。 三、本案聯絡人:大雅國中教務處陳小姐,聯絡電話:04-25672171轉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