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大里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大里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一) 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 臺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 評選日期:110年4月28日(週三)至110年5月5日(週三)
三、 評選地點:本校2樓教師辦公室
四、 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及非審定本(閩南語、客語,一至二年級英語,電腦)
(1)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四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2)一、二、三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5)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6)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2.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27日(週二)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大里國小教務處
六、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七、 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4/28~5/5,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以樣書送選須附審定執照或證明,封面及封底不得印製或以任何形式提供與選書無關之行銷文宣。
4.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5.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6.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31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7.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沈芳君老師
9. 聯絡方式: TEL:(04)24066002~723 傳真:(04)24062171
地 址: 412台中市大里區新興路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