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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水利局「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水資源回收中心提供企業設置短期淨水設施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參。
公告日期:2021-03-30 ~ 2021-04-30
公告單位:學務室 宋淑娟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06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水利局110年3月25日中市水污營字第1100023478號函辦理。
二、本府水利局於災害應變期間提供企業於本市水資源回收中心設置短期淨水設施,請協助宣導。
三、第一批次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5日止向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提出申請。
四、有關旨揭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書表等相關資訊已公開於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網站(網址:https://www.wrs.taichung.gov.tw/28234/28825/1082934/1082938/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