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中港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 樣書陳列日期:110年5月3日(一)起至110年5月19日(三)止
三、 樣書陳列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
四、評選日期:110年5月19日(三)下午1時30分起
五、評選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
六、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
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四至六年級上、下學期;108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三年級上、下學期(皆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整套教材。
(4)電腦教材:適用三~六年級。
2.樣書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30日(五)16: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辦公室
4.非審定本教材(1-6年級閩南語、1-2年級英語及3-6年級電腦)需附報價單。
八、 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
列說明之或以實物呈現。
4.經評選採用者,將擇期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或本校網站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
宜。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28日(五)16:00前領回,逾期未
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評選結果
時,本校得以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7.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聯絡洽詢:承辦人何紫瀅老師、教務處教務組陳蕙雯老師
電話:(04)26655929#221或#711 傳真:(04)26653409
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大村里文明街1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