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槺榔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清水區槺榔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7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102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二、評選日期:110年5月14日(五)
三、評選地點:本校專科教室
四、樣書陳列日期:110年4月21日(三)〜110年5月14日(五)
五、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審。
(一)審定本教材: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審定執照應印製於樣書封底,行銷文宣不得以任何形式裝訂於樣書封面、封底或內頁。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
(二)非審訂本教材:閩南語教材、客家語教材、低年級英語教材及英語CD或有聲書,請填寫報價單送交教務組。(經採購議價程序)
七、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一)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綱所有領域
(二)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
(三)英語文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一系列,中、高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四)閩南語文/客家語文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八、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21日(三)下午4:00前
九、樣書送達地點:本校一樓辦公室(請與本校警衛接洽)
十、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十一、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教材,請於110年5月31日前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六)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十二、承辦人: 教務主任 蔡影達
聯絡電話:(04)26562684分機710 傳真號碼:(04)26577431
地址:436臺中市清水區中央路23-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