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車籠埔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太平區車籠埔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遴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 樣書陳列與評選日期:110年4月28日起至110年5月5日16時止
三、 評選時間:110年5月5日(三)14時
四、 樣書陳列與評選地點:本校二樓校史室
五、 評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樣書提供:審訂本教材: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審定執照應印製於樣書封底。行銷文宣不得以任何形式裝訂於樣書封面、封底或內頁。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
七、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執照到期日距今一年以上)
(一)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
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二) 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三)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四)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五) 電腦教材:適用五、六年級教材。
八、 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28日前送達車籠埔國小校史室。
九、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校務佈告欄。
十、 其它注意事項:
(一)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四)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教育部審定通過,參加聯合議價之教科書,由本校逕予訂購;未參加聯合議價之教科書,均需依採購法規定辦理議價或招標程序,俾便依法辦理後續採購。但該課程如未開設者則不予採購。
(五)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12日前洽本校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 樣書與光碟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八)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九) 業務承辦人:註冊兼設備組 王元礽老師
聯絡方式:TEL:(04)22763928傳真:(04)22763977
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光明路1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