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安區永安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大安區永安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暨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辦理。
二、評選日期:110年5月12(星期三)
三、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四、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3.公開樣書陳列日期:5月10日(一)至5月14日(五)於本校活動中心
4.評選結果將於教網公告之。
五、樣書提供:
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
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 1.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科目(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2.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
(3)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請標明價格、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請標明價格)
2.樣書送達佈置日期:110年5月5日(三)16: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臺中市大安區永安國小視聽教室
六、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七、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八、其它注意事項:
1.評選期間(5/10至5/14),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只進行教科書樣書陳列,教具請勿陳列。
4.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5.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將改選
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6.聯絡洽詢:官佩慧老師 永安國小電話:(04)26874931轉272 傳真:(04)26886959
永安國小地址:439臺中市大安區永安里東西四路二段252號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