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北勢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沙鹿區北勢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教科圖書評選及採購相關事宜。
二、教科書陳列期間:110年4月28日(星期三)至110年5月19日(星期三)
三、初選小組審查日期:110年5月13日(星期四)
四、選用小組複審(評選)日期:110年5月17日(星期一)
五、教科書初選地點:本校活動中心
六、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於所有領域評選結束後一週內,公告於中市教網及本校網頁公公布欄。
七、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所有領域(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一至二年級英語、三至六年級電腦之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二)樣書送達日期: 110年4月27日(星期二)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教務處
八、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但此些輔助教具及其他相關物品,不得納入評選項目。
(四)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教科書採購事宜。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28日(星期五)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七) 評選結果第一順位之教科書,如未參與議價,將改選第二順位者(原第一順位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八)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 李昭緣 電話:(04)2631-5032#714 傳真:(04) 2631-4484 地址:43342臺中市沙鹿區南陽路 376號。
九、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