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大秀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清水區大秀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要點」
二、樣書陳列日期:110年4月19日至110年5月11日
三、評選日期110年5月12日下午1:30~16:00
四、評選地點:會議室及教師休息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四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2.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三年級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4.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大秀國小教務處(註明送評審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評選前二個星期(4/28~5/12),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隨樣書提供教科圖書出版業者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明。
(四)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五)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呈現。
(六)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28日前洽本校註冊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註冊組長蔡惠閔老師
九、聯絡方式: TEL:(04)26263754-213 傳真:(04)2627-4419
地址: 43647 臺中市清水區武鹿里五權路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