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東新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辦法
臺中市東勢區東新國民小學 110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辦法
一、 依據: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構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 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 評選日期:110 年 5 月 12 日(三)下午 1:30-4:00
四、 評選地點:本校三樓活動中心。
五、 作業內容說明:
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遴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 科目:
1.一至六年級所有科目(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含上、下學期用書)
2.本土語言教材(含客語、閩南語等各語言):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至六年級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含上、下學期用書)。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二) 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五)16:00 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二樓自然教室。
(四) 遴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 遴選結果將於5月14日以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六) 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 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4.非審定版科目,如英文、本土、電腦請隨附報價單。
5.選定之各年級各科教科書版本將於5月14日以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6.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7.學校選用之樣書將轉換為學校用書供授課教師使用,多餘的樣書則依規定送至各區中心學校統一分派。
8.各教科書出版公司所提供之教學光碟或輔助用品內容須附經合法授權之證明。
9.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業務承辦人:總務處 辜斐鈴。
聯絡電話:(04)25881083轉732 傳真:(04)25882709
地址:423 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1之1號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