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體育總會躲避球委員會110年3月30日中市體總躲敏字第110003005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及地點:110年4月14日至4月16日於本市大甲體育場(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2號)辦理。 三、110年4月14日上午8時30分於本市大甲體育場舉行裁判工作會議,請相關人員準時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