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樂業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東區樂業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09年4月26日(星期一)至109年5月3日(星期一)
三、評選日期:110年5月3日14:00-16:00
四、評選地點:樂業國小(五樓食育教室)
五、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或學年領域說明會」。
五、樣書提供:
凡經教育部審定合格,領有執照且未逾期限之教科圖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科目(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2.一、二、三年級適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所有科目(上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請標明價格)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請標明價格)
(二)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2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臺中市樂業國小五樓食育教室。
六、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校務佈告欄。
七、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八、其它注意事項:
1.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及使用說明,俾供評選參考。
2.只進行教科書樣書陳列,不陳列教具及數位媒體。
3.所有陳列之樣書請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3日(星期一)至110年5月7日(星期五)之間洽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 林本偉老師
電話:04-22121293分機712
校址:40152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