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 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 號修正並於108年3月22日生效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教科書陳列期間:110年5月5日(三)~110年5月19日(三)
三、教科書評選日期:110年05月19日(三)
四、教科書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及科任休息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一、二、三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四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5.資訊課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三年級:windows10 四年級:網際網路、程式設計scratch
五年級:程式設計scratch 六年級:文書處理word、影音編輯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五)16:00前。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110年5月12日~110年5月19日),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若有重要聯繫、服務事項,請與老師約在警衛室)。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供評選參考。
4.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5.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6月4日16:00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樣書,逾期未領回者,視同同意由學校逕行處理。
6.有關教科書評選作業,若有上級新公告注意事項,則以政府公告為準;有關本校「辦理教科書評選作業說明」,若有未盡之事宜,則以最新公告內容為準,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7.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業務承辦人:
教務處設備組長:宋南屏
聯絡方式:
電話:(04)25222521轉709
傳真:(04)25291663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