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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辦理「110學年度教科書選用」作業程序與重要時程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 2021-05-28
公告單位:豐陽國中 劉筑欣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278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與「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教科書選用辦法」辦理。
二、本校「110學年度教科書選用」辦理方式如下:
(一)成立各領域初選小組並辦理教科書初選:
(1)成員:各領域(學科)含召集人至少三人
(2)時間:110年5月17日至5月28日
(二)成立教科圖書選用小組並辦理複審:
(1)成員:教務主任、設備組長、各領域召集人、各年級級導師及家長會代表。
(2)時間: 110年6月2日中午
(3)複審結果經核定後另於校網公告。
(三)注意事項
(1)為確保評選工作之公正性,選書期間教科書出版商相關人員請暫停進入校園與服務。
(2)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出版商,將提供之樣書於5月3日前送達本校,並隨樣書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明。如因故延遲,最遲得於5/14(五)前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