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音樂藝術交流協會110年3月30日高市音藝證字第1100330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程已於110年3月6日至110年3月27日辦理完竣,獲獎學生之獎狀及獎杯業已領回,請貴校本權責於適當時間公開表揚給予鼓勵。 三、檢附來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