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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專任人事人員於110年5月4日(星期二)前將平時考核紀錄表逕送本局人事室彙整
公告日期:2021-04-22 ~ 2021-05-07
公告單位:人事室 楊智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557
一、依市府人事處110年4月22日中市人企字第1100002389號函辦理。
二、110年度第1次平時考核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倘貴校人事人員於上開期間內有調任情形者,請分別依實際在職服務期間,填寫平時考核紀錄表。
舉例如下:
(一)臺中市所屬學校間調任:110年2月1日從A校調至B校,A校填製110年1月1日至1月31日、B校填製11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平時考核紀錄表各1張,共2張。
(二)臺中市內調任:110年2月1日從A校調至B機關,A校填製110年1月1日至1月31日平時考核紀錄表1張。
(三)臺中市以外機關學校調任:110年2月1日從A機關(市外)調至B校(市內),B校填製11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平時考核紀錄表1張;110年4月1日從C校(市內)調至D校(市外),C校填製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平時考核紀錄表1張。
三、紀錄表格式已依本局特性修正如附件,填列事宜請詳閱該表「附記」說明,另請依附件加註學校簡碼(相關檔案可逕至本局網站7.公務作業/7-5.表單下載/人事室/110年人事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下載使用)。
四、人事主管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甲表),請貴校校長依附表格式填妥核章並「密封」後,依密件方式逕送本局人事室;非主管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乙表),請人事主管依附表格式填妥核章並「密封」後,依密件方式逕送本局人事室(以上二表切勿交還受評當事人)。
五、請於本(110)年5月4日(星期二)前,將上揭表件逕送本局人事室一股楊小姐(分機5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