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0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為保障自身權益,請考生詳閱簡章及重要日程表規定。 三、修改備註: 1.簡章第3頁刪除「草案」二字。 2.簡章第24頁自然專長教師複試試教科目誤寫為「健康與體育」,修正為「自然與生活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