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建功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北屯區建功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0年5月7日(五)~110年5月18日(二)。
三、評選日期:110年5月19日(三)下午1:30~4:30。
四、評選地點:本校圖書室。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樣書)均可參加評選(送審未通過之教科書 (含樣書)請勿送至學校),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科目:
1.一、二、三年級(含上、下學期)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各領域教科用書,且
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之教科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
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四、五、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且經教育部審
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之教科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
取得審定執照。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資訊(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3日(一)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設備組(請一次送達,勿分批發送)。
(四)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5/10~5/19)為避免困擾,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
入本校。
(二)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書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將擇期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
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
選參考(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不得納入評選項目)。
(四)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市教網與本校網站校務佈告欄。評選結果公告後,若
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
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五)未獲入選之教材,請於110年6月7日(一)16:00前洽本校設備組領回。未領回者,由
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楊慧鈴老師。
聯絡電話:(04)2436-7042,分機 713 傳真:(04)2436-4578
地址:40643 臺中市北屯區軍和街43號。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