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五福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構作業要點」辦理。
二、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樣書陳列日期:110年5月10日(一)~110年5月21日(五)。
四、評選日期:110年5月26日(三)。
五、評選地點:本校圖書室。
六、作業內容說明: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遴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科目:
1.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方可參加評選。
2.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含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 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4.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至六年級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 原則)。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7日(五)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總務處(請一次送達,勿分批發送)。
(四)遴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六)其它注意事項:
1.送達樣書或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至於樣書封底。
2.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3.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5.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以書面資料列表說明之。
6.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未獲入選之教材,請於110年6月11日(五)前自行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八)業務承辦人:蔡志輝老師、劉羿廷老師、林素數主任。
聯絡電話:(04)2339-6119,分機626 傳真:(04)2330-6040
地址:413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新埔路239號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