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行政助理 (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司機) 甄選
一、甄選資格:
(一)領有職業駕駛執照。
(二)依據「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學生交通車之駕駛人,應符合下列之規定:
1.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2.最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
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3.不得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81條規定之情事。(簽署「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查閱檔案同意書」供本校進行資料查閱)。
二、工作時間:
(一)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並配合學校作息適時調整。
(二)寒、暑假配合校務,仍應到校上班滿 8 個小時並簽到退,惟乙方得依平日加班日數,於寒暑假期間補休。
三、工作內容:
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司機聘約準則,如左:
(一)準時安全駕駛特教班交通車,接送學生上下學。
(二)負責接送特教班校外教學之師生,並協助之。
(三)交通車之管理、整潔、保養與維護。
(四)載送特教班學生上下學時間外,支援協助學校其他勤務工作。
(五)支援守衛室警衛值勤。
(六)臨時交辦事項。(如:協助學校技工水電維修、除草工作等事項)。以上右列事項之詳細工作,於簽定契約書內另定規範之。
四、工作待遇:薪資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採月薪計支,月薪新台幣:貳萬伍仟柒佰陸拾玖元整(NT$25,769元),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五、健康檢查:經通知錄取後需經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於下列標準始得聘用,如健康檢查不通過,則依序遞補之不得異議:
六、聘期期間:聘期自110年5月7日至 110年12月31日,聘期間服務優良得續聘之。(如臺中市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如因經費不足,在必要情況下,本校得提前終止契約)
七、領表方式:
(一)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自行下載文件使用。
(二)由本校網站(http://www.tpjh.tc.edu.tw/)→行政公告下載文件使用。
(三)自行至本校警衛室索取。
八、報名方式:
(一)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及繳交相關資料文件。
(二)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0年5月4日(二)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地址: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太平路300號,電話:04-22767416-405王組長)
十一、繳交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二)職業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四)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一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五)報名表乙份。
(六)切結書(一)(二)
(七) 同意書。
※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必須齊全、符合,不齊全不符合者不受理報名。
十二、甄選日期:
1.110年5月5日(二)上午10時30分書面審查,應徵者不必到場,合格者電話通知面試。
2. 110年5月5日(一)下午14時面試書面審查合格者,未到者視同棄權。
十三、甄選地點:本校勵志樓2樓會議室。
十四、甄選方式:
1、書面資格審查(50%)。2、面試(50%)。
十五、錄取名額:
依成績排列錄取壹名,備取叁名,總分未達70 分,不予錄取,錄取者須經健康檢查合格後聘用之。
十六、錄取公告:110年5月5日下午17時公告於
本校全球資訊網https://cpjh.tc.edu.tw/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亦可電話查詢)。
十七、報到時間:110年5月7日向本校總務處報到,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
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