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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教育優先區申請計畫修正案,請各校務必於110年5月9日(星期日)前修正後完成上傳,以利複審。請查照7
公告日期:2021-05-05 ~ 2021-05-11
公告單位:小教科 洪希勇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437
一、依據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說明會辦理。
二、本案本局業於完成計畫初審工作,且以電子郵件通知待修正之學校,請各校務必檢視電子郵件,並依修正意見於110年5月9日前完成修正後上傳,以利後續經費核定及複審作業。
三、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https://epa.ntcu.edu.tw/edu/
四、相關填報問題請洽永春國小魏麗枝主任(04-24757468#741)或教育局04-22289111分機54218伍先生(國高中部分);教育局分機54319洪先生(國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