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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公私立幼兒園辦理各項學前教育補助第2梯次送審作業」,因近日疫情嚴峻,送件審查地點及作業方式修正如說明,請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1-05-18 ~ 2021-07-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王美茹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594
一、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作業送審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109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申辦研習手冊」。
二、第2梯次送審原定於5月26日至5月28日假「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小」受理審查,因故地點變更至「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1樓前門大廳(警衛室旁)」,送件請依指定日期及行政區送件,為減少人員進出市政大樓,倘係數間幼兒園合併送件則不受分區送件之限制,收件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三、請各校(園)依審查作業時間核予送審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因近日疫情嚴峻,本梯次送審流程滾動式調整作業方式如下,請送審承辦人配合以下事項:
(一)請送審承辦人將資料放置於陽明市政大樓1樓前門大廳(警衛室旁),屆時將有專人負責收件,之後便可先行離開,送件時請全程配戴口罩。
(二)本梯次因調整送審流程,請各校(園)【務必】「先行檢視資料是否缺漏或缺章」,當天恕無法提供任何空白表件、列印資料及電腦系統操作等服務,敬請見諒。
(三)請事先下載並填妥公私立幼兒園繳件證明單(如附件),並於上方填寫「手機號碼」,以便審查中發現錯誤可即時聯絡處理。通過者,將不另行通知。
(四)審畢後將另案寄回「幼生申請補助相關佐證文件」予各校(園),請妥善保存備查。
(五)送件時,請盡量減少談話及保持社交距離。
(六)為避免多人群聚造成防疫破口,本梯次調整送審流程造成諸多不便,敬請見諒,也請務必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