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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臺中市政府金安心工程計畫」基礎級認證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5-18 ~ 2021-11-18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36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金安心工程計畫辦理。
二、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內近日確診案例攀升,為配合政策避免群聚感染風險,本處自110年5月起暫緩辦理「金安心工程計畫-基礎級-負責人安全衛生研習會」,後續開課日期俟疫情狀況擇日而訂,合先敘明。
三、 依上述計畫第七點第(一)項規定:「本府公共工程契約金額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且工期逾一百二十工作天者,應於開工後三個月內取得基礎級,且於開工後四個月內取得成長級,未取得者依契約規定扣罰。如遇契約所規定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並經工程主辦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本處因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緩辦理負責人安全衛生研習會,致施工廠商無法依契約規定於期限內取得金安心基礎級認證,屬不可歸責於施工廠商之事由,請各工程主辦機關依契約本權責辦理並轉知所屬施工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