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0年5月18日中市文秘字第1100009164號函轉文化部110年5月14日文秘字第11020178821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1日公告,自110年5月11日至6月8日止,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集會活動將管制停辦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文化部將視疫情狀況另擇期辦理。 三、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