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大元國民小學約聘人員(營養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聘人員(營養師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
三、報酬:以約聘人員6等1階280薪點計酬,每月薪資約34,916元。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自聘期起聘日至屆滿止。
五、聘用期間:
(一)自110年6月15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結束日(約至110年10月31日)止。
(二)聘僱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工作地點:臺中大里區大元國民小學(41270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1鄰現岱路60號)。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經國家考試營養師類科及格,領有營
養師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
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三)無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五)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八、工作項目:
(一)菜單設計、營養分析、食譜之研究改進及創新。
(二)辦理營養教育及評鑑相關業務。
(三)廚房原物料、器具設備、環境衛生及廚工管理。
(四)辦理學校營養午餐相關行政事務。
(五)管理營養午餐網頁及宣導刊物。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教育局交辦業務〉。
九、簡章及報名表件
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dyp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下載。
十、報名方式:
請即日起至110年6月4日(星期五)止,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1鄰現岱路6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營養師職務代理人」。
報名時檢具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報名表(黏貼本人最近一年內2吋脫半身照1張,報名表表格如后)。
(二)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持國外專科以上
學歷畢業證書者,該學歷須有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請另檢附中文翻譯本並先
經駐外單位加蓋認證戳章及檢附入出境證明)、營養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各1份。
(三)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及切結書1份(表格如后)。
(四)其他合格專業證照、經歷證明如離職或服務證明書、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身心
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十一、面試時間、地點:
(一) 時間:110年6月9日(星期三)下午13時45分報到,上午14時0分開始面試。
(二) 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三) 符合資格者,本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保持暢通以利通知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甄選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營養師證書正本以備查驗。
十二、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本校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其他事項:
(一)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
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經甄選擇優備取人員,俟原聘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聘用。
(三)聘用人員有關勞動條件之權利義務事項,依聘用契約書暨有關法令規定辦理。若因
檢附私文書證件有偽造、變造不實者除依中華民國刑法移送法辦外,並逕予取消錄
取資格,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聯絡電話:04-24834568轉812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