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新社區東興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以本校教科書評審選購委員會會議紀錄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 四、請未獲選版本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 年6月11日16:00 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