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110年6月3日國羽行(一)字第1100000151號函辦理。 二、旨案比賽地點仍於原訂場地,臺中港區綜合體育館舉辦,餘賽事調整訊息,臚列如下: (一)原比賽日期:110年7月7至15日,延期至8月13至19日(8/12場佈)。 (二)原定領隊會議:110年7月6日15時,延期至8月12日15時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