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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品管要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告日期:2021-06-08 ~ 2021-12-31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30
                    
                        
                    
                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6月3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599號函辦理。  
二、  工程會因近期COVID-19疫情影響,品管人員訓練已暫緩辦理,致部分品管人員無法依品管要點第5點規定期限內完成回訓事宜,修正品管要點第5點第2項,增列「但特殊情形,工程會有另定者,不在此限。」作為品管人員回訓期限延長之依據。  
三、  檢送修正品管要點第五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乙份,相關資料已登載於該會全球資訊網站供參(http://www.pcc.gov.tw/,路徑:首頁>法令規章>品質管理相關規定>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