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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後「110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6-09 ~ 2021-06-17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張維書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2304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中策聯盟決議,調整相關試務日期並重行修正公告簡章。
二、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重要日程調整說明如下:
(一)初試原訂於110年6月26日(星期六)辦理,調整至110年7月15日(星期四)辦理。
(二)複試報名原訂於110年6月29日(星期二)辦理,調整至110年7月18日(星期日)辦理。
(三)複試原訂於110年7月4日(星期日)辦理,調整至110年7月22日(星期四)辦理。
(四)正式錄取人員分發原訂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辦理,調整至110年7月26日(星期一)辦理。
三、若應考人因教師甄選延期而無法參與者,本次初試報名開放應考人退費,應考人於110年6月18日前可填列退費申請書併同佐證文件(繳費證明、存摺封面影本)辦理報名費退費(轉帳之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四、檢附本市修正後「110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及退費申請書各1份。
五、為保障自身權益,請考生詳閱簡章及重要日程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