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梨山國民中小學110年度進用部分工時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臺中市立梨山國民中小學110年度進用部分工時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自榜示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三、工作地點: 本校(地址:台中市和平區梨山里10號)
四、工作項目:
(一)代理本校正班警衛請假時之勤務工作。
(二)工作項目:本校大門門禁管理及教室門窗開關、水電檢查等校園安全工
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待遇:部分工時,每月計時計薪,時薪為新台幣160元。
六、上班時間:工作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10分至17時10分(中午休息1小時),每月按實際工作時數乘以時薪核給工資。
七、僱用期間:
1.本次甄選經錄取由本校通知後開始聘用,僱用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止。
2.若表現良好,隔年得繼續聘任,聘期以半年一聘為原則,惟若經費來源無法支應或學校人力資源充足,得不續聘。
八、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本校勤務工作者。
(二)不得為其它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加害人。
九、報名日期:
110年07月09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檢具相關資料至本校總務處(地址:台中市和平區梨山里10號;聯絡電話:04-25981510#217)報名,逾期不受理。
十、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報名表1份,並貼妥近6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表格)。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甄選時繳驗正本)。
(三)切結書。
(四)具結書。
(五)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交)切結書。
(七)專業證照或技能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八)過去服務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九)經錄取後一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十一、甄選日期:110年07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時。若遇疫情實施3級管制,則
以書面審核辦理。
十二、甄選榜示:
(一) 錄取名單於甄選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s://lses.tc.edu.tw/總務處公告事項
(二)正取人員請於甄選完畢錄取名單公布後當日下午4時前,攜帶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三)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於網站隨時公告補充之。
(四)本案錄取人員不適用「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