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110學年度第一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第1次招考結果及續辦第2次甄選
公告事項:
一、 第一次招考結果:
(一) 國文科(代理缺):汪琪(正取)、謝佩容(備取一)、劉俞彤(備取二)
(二) 地理科(代理缺):李介鈞(正取)、陳昭翰(備取一)
(三) 體育科(代理缺):謝佳霖(正取)、林軒丞(備取一)
(四) 身心障礙類科(代理缺):簡奕玲(正取一)、蔡青倫(正取二)、林芳宇(備取一)、林易萱(備取二)
(五) 生物科(代課缺):從缺
(六) 公民科(代課缺):無人報考
※錄取人員應於放榜後依照本校錄取公告之通知日期與時間,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報名時間:
(一) 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110年7月7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二) 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110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因防疫考量,報名者需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額溫超過37.5度或有自主健康管理以上情形者,不得報名)。
三、招考時間:
(一) 各類科:110年7月7日(星期三)13時30分起(因防疫考量採分流應試,請於報名當日11時30分後上本校網頁查詢確切時間,並依指定時間報到,切勿提早或逾時)。
(二) 各類科:110年7月8日(星期四)13時30分起(因防疫考量採分流應試,請於報名當日11時30分後上本校網頁查詢確切時間,並依指定時間報到,切勿提早或逾時)。
※後續甄選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甄選前報到地點:行政大樓3樓,領域教學研究室(因防疫考量,應試者需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額溫超過37.5度或有自主健康管理以上情形者,不得報到應試)。
四、報名地點 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行政大樓3樓)。 聯絡電話:04-22510983轉750。
五、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