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中平國民中學110學年度第一次代理教師甄選(一次公告多次招考)第1次招考甄選簡章公告
110學年度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第一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 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組織:成立「110學年度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代理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A特教科
(身心障礙類) 2 代理教師(實缺)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聘期 備取6名(1名特教班教師、1名巡輔教師)
1 鐘點代課教師 約15節
B英語科 1 代理教師(實缺)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聘期 備取6名
C資訊科技科 1 技藝教育專案編班代理教師進用缺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聘期 備取6名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10年7月7日至110年7月22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cpjh.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教育部國中小代理代課教師人才庫平臺(http://ptst.k12ea.gov.tw/)下載。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倘前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階段招考。如缺額補滿,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各階段甄選結果相關事宜,皆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招考次別須具備「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招考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暨
第4次以後招考資格條件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六、報名日期
第一次招考:110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二次招考:110年7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三次招考:110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準備好以下附件檔及相關證明證件掃描檔(彩色),合成一個PDF檔,寄信給本校人事室(jeanhaw@st.tc.edu.tw)並加入line群組確認。若有其他疑問,也可致電進行確認(04-22767416#511曾主任)。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八、報名地點(因疫情因素,一律採線上報名)
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地址:臺中市太平區太平路300號)。
聯絡電話:22767416*202或511
九、報名手續
步驟一 將以下相關資料,請備妥並依順序掃描為同一個PDF檔,寄信給本校人事室(jeanhaw@st.tc.edu.tw)
檔名:姓名-00科-中平國中代理教師甄選報名(__招)
(一)填寫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張貼本人最近6個月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免收。
步驟二 請加LINE至報考群組,並在群組留言:
考生-姓名-報名加入群組
A特教科-110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群組(中平) B英語科-110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群組(中平) C資訊科技科-110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群組(中平)
步驟三 1. 人事室看到考生加入line群組後,將針對信箱報名內容審核,若有需要,將於line群組請考生補件。
2. 審核通過後,將於群組公告考生的准考證號碼(順序)。
3. 致電進行確認(04-22767416#511曾主任)。
步驟四 當天下午五點前,將於校網及LINE群組公告招考順序。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試教:成績占60%。
特教科試教內容:八大領域;
英語科試教內容:本校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教科用書二年級版本(康軒),範圍自訂;
資訊科技科試教內容:本校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教科用書二年級版本(康軒),範圍自訂;
時間為8分鐘,7分鐘按短鈴(或由負責老師提醒),8分鐘按長鈴提示時間(或由負責老師提醒停止)。
(二)口試:成績占40%。口試時間五分鐘。
十一、甄選日期
第一次招考:110年7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00分起。
(請於上午8:10~8:20時前報到)
第二次招考:1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起。
(請於上午8:10~8:20時前報到)
第三次招考:110年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起。
(請於上午8:10~8:20時前報到)
(逾時恕不受理)
備註:報到及招考流程
步驟一 請在8:10~8:20於中平國中110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群組(00科)群組留言
[考生000-編號00000-線上報到],並於8:20~8:30登入meet測試
步驟二 從9:00起開始考試,每位考生(含試教及口試)約有15分鐘
口試委員將於LINE群組公告:
請編號00000登入meet後,先進行試教8分鐘(線上教學,不得以預錄方式進行),再進行口試5分鐘。
meet連結區:__________
請考生看到訊息後,迅速登入meet
步驟三 登入成功後,口試委員將簡單說明[請000考生,現在進行線上試教,時間8分鐘,計時開始]。試教結束後,緊接著換口試5分鐘,由三名老師輪流發問。結束後,請先登出,以利邀請下一位考生進場。
(尚未接受邀請的考生,請勿進入meet)
十二、甄選地點
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線上meet
十三、錄取、成績複查及放榜
(一) 錄取
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及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
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資格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必要時,甄選委員會得視甄選成績由甄選委員會議決減少錄取名額。
口試或試教原始分數之平均分數低於70分者不予錄取。
(二) 成績複查
該次招考放榜後翌日上午9時前,請憑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本校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以書面告知複查結果。
(三) 放榜
第一次招考:110年7月15日(星期四)17時後。
第二次招考:110年7月19日(星期一)17時後。
第三次招考:110年7月21日(星期三)17時後。
公告於本校網頁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