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對私立幼兒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衍生營運衝擊之紓困補助」,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9908號函辦理。
二、旨案補助採線上方式並得分次申請,為簡化申請作業,私立幼兒園應於申請期限內,將下列文件製作成1個壓縮檔案上傳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路徑:幼兒園填報區/資料上傳管理點選幼兒園申請困補助資料上傳):
(一)已申請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補助者,再申請110年7月期間補助時,僅需上傳110年5月至6月全職教職員工薪資清冊及薪資轉帳證明(如以現金支付薪資請檢附教職員工印領清冊),點選「紓困補助第2次申請資料上傳」選項。
(二)尚未申請5至6月補貼者,得一次申請110年5月至7月營運衝擊之補助,點選「幼兒園申請紓困補助資料上傳」:
1、申請表:「核章掃描pdf或圖檔」1份。
2、110年5月繳(退)費證明:請填具「教育部對私立幼兒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衍生營運衝擊之紓困補助~5月繳(退)費證明清冊」,上傳「excel檔」、「核章掃描pdf或圖檔」各1份。前開清冊僅需註明110年5月園內幼生總人數及實際退費金額,無須逐筆列出幼生名冊;若有非依幼兒園所訂代收代辦費數額進行退費之特殊情形,仍需列明個別幼生之實退金額。
3、110年5月至6月全職教職員工薪資清冊及薪資轉帳證明:
(1)上傳全職教職員工薪資清冊「核章掃描pdf或圖檔」、薪資轉帳證明「掃描pdf或圖檔」各1份。
(2)如以現金支付薪資,則檢附教職員工印領清冊。
4、幼兒園帳號存影本;如以個人名義開立者,應檢附負責人存影本。
5、切結書:「核章掃描pdf或圖檔」1份。
三、旨揭申請須知、申請表件公告於教育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紓困振興專區(https://www.edu.tw/COVID-19/)/私立幼兒園紓困,敬請逕行下載運用。
四、有關「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營運衝擊補貼審核原則」、修正後「申請表」、「營運衝擊補貼說明」、「教育部對私立幼兒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衍生營運衝擊之紓困補助~5月繳(退)費證明清冊」等檔案,請參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