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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110學年度本市國小公費生分發(已具分發資格者)事宜,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7-16 ~ 2021-07-20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張家瑜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870
一、本局訂於110年7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市府陽明大樓4樓4-2會議室辦理110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作業(已具分發資格者)。
二、本局依各校所提師資需求分發公費生,倘學校師資需求有2名以上公費生可供分發,則由公費生依其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爰依下列說明辦理分發:
(一) 后里區泰安國小、外埔區水美國小、東勢區石角國小(數學專長教師):李○臻、張○琪、謝○庭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二) 外埔區安定國小、大甲區東明國小、大安區三光國小(體育專長教師):陳○芸、李○欣、蘇○瑀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三) 霧峰區峰谷國小(英語專長教師):杜嶧。
(四) 太平區黃竹國小(自然專長教師):鍾○珮。
三、因應防疫需求、降低群聚人數,如需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之公費生請於110年7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市府陽明大樓4-2會議室參加本市110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已具分發資格者),其餘公費生則請直接到分發學校報到。
四、如公費生因特殊事項無法親自前來分發,由委託人持委託書及相關資料參與分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