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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改期解除禁止挖掘道路乙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7-19 ~ 2021-12-18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12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110年7月13日中市人企字第1100004023號函及本府110年6月4日府授建道字第1100139429號函辦理。
二、 旨揭投票日原訂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辦理,為維護公投期間通訊網路之暢通,自110年8月23日至8月29日期間,禁止挖掘本市道路,合先敘明。
三、 現因受嚴重特殊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既經110年7月2日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60次委員會議決議,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改定於110年12月18日投票,上開原訂禁止挖掘道路之時程,予以解除,請各機關配合辦理。
四、 有關本市各管線單位,敬請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轉知,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