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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09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學專業培訓計畫乙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7-21 ~ 2021-08-16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王若蕎
公告類別:研習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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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8633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本土語教學教師教學知能,透過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
三、認證方式:(一)第一階段(報名資格審查):110年7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檢附相關文件(詳見計畫之報名方式及地點)於南區國光國小辦理審查;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檢具報名表、教師證、在職服務證明及通過客家語或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能力認證合格證書等,經本市審查小組審查合格者,免參加第二階段專業培訓課程,可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二)第二階段(培訓):自110年8月16日(星期一)起至8月20日(星期五)止於南區國光國小辦理,請假累計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後續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調整培訓模式及辦理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