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課後照顧班教師甄選簡章甄試公告
潭子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應聘資格:符合下列任用資格之一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習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三、任用期間:110年9月1日-111年6月30日(不含寒暑假)
(一)若發現教學不力時,本校得適時終止契約。
(二)期間如因參加學生減少造成減班時,即終止聘用,不得異議。
四、報名方式:請備妥報名表及履歷相關證件影本於110年7月29日(四)上午8時至9時親送本校學務處,並註明「110課後照顧班甄選」。所需資料證件:報名表、個人自傳(無格式,請自行繕打)、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影本。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甄選方式:筆試(作業批改)、口試。
六、甄選日期、地點:
(一)甄選日期:110年8月5日(四)上午9時30分起進行筆試及口試。本人需親自到場並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並請於9時15分前至學務處報到。(如因疫情緣故延期,則另行電話通知)
(二)報到地點:本校學務處
(三)甄選開始後,如經工作人員唱名3次仍未到者,視同自願放棄,事後不得異議。
七、錄取方式:依每期開班數依序通知錄取名額。
八、放榜:錄取結果於110年8月5日當天下午4時前公布於中市教網及本校網頁,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九、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427)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435號
(二)學校電話:(04)25324610#247
(三)聯絡人:訓育組長 廖奕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