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110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守衛)甄選簡章(第二次)
一、報名方式:(免報名費)
(一)時間:即日起至110年08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地點: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總務處(04-22121293#730、731/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
(三)方式:親自報名,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
(四)簡章及報名表請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自行下載,或自本校網頁(https://lyes.tc.edu.tw)最新公告區下載使用,或至本校警衛室領取。
二、報名應繳驗文件:(文件缺漏者恕不受理)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請另附影本正反面一份)。
(三)兩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查驗後發還)。
(五)切結書。
(六)特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七)退伍令正本,請另附影本一份(正本查驗後發還,無則免附)。
(八)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影本(正本查驗後發還)。
(九)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甄選方式:由本校成立甄選委員會,按實作及面試成績予以評分,依成績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成績未達75分不予錄取。內容包含:
(一)實作:佔總分50%。
1.實地操作割草機割草50公尺。
2.防災實作(抬10公斤沙包堆疊,來回30公尺)。
(二)面試:佔總分50%。
1.特殊專長或經歷資料(水電、園藝尤佳)。
2.以警衛行政事務為範圍進行口試,就表達、應對及儀態等表現給分。
四、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0年08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本校總務處報到,9時30分起依報名表編號順序進行實作及面試。
(二)實作及面試地點:本校校內,現場引導前往。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