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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代理教師第4次招考甄試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3 ~ 2021-08-20
公告單位:東平國小 石國興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934
110學年度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代理教師第4次招考甄試公告
一、甄選名額:國小普通班教師 外加代理缺2名
二、報名日期(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1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1時0分。
三、甄選日期:
第4次招考:1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時30起。(請於13時00
分前於教務處報到)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
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須具有下列資格:
大學以上畢業者。
其餘詳見甄選簡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