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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山區分區中心辦理110年9月行政會議暨團體督導,請轉知駐校輔導人員依時參加,並惠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9-01 ~ 2021-09-30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溫家青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08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辦理。
二、為提升輔導人員專業輔導工作品質,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每月辦理行政會議暨團體督導,並採分區辦理。
三、本案山區分區中心行政會議暨團體督導辦理時間:
(一)110年9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1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會議地點:本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山區分中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