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 110學年度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簡章
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甄選(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組織:成立「110學年度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代理(課)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
1
共聘實缺
(預估缺)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聘期為準或代理原因消失。(本校起聘日以實際甄選報到通過教評會審查為準)
1.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共聘),共聘學校為大肚區大忠國小。
2.備取若干名。
本案專任共聘代理教師一週應3天於主聘學校服務,2天於從聘學校服務。
主聘學校: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臺中市大肚區永順里文昌路二段586號)
合聘學校:大肚區大忠國民小學(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一段854巷24號)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10年8月26日至110年10月01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ys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下載。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報考專任輔導代理教師除具有前項資格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者:
1.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證書在有效期限內)。
第2次招考
報考專任輔導代理教師除具有前項資格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者: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2.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暨
第4次以後招考資格條件
報考專任輔導代理教師除具有前項資格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者: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2.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上述專任輔導教師「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2、報考專任輔導教師,應檢具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正本於複試報名時接受資格審查。修習學分名稱與上述有所歧異者,請先行洽修習學分的學校確認該學分所屬類別並開立證明。
六、報名日期:
(一)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倘各次招考如前次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一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倘各次招考如前次已足額錄取,不辦理下一次招考時,於網站公告。
(二)上述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ys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01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03日(星期五)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08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7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8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9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9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10次招考報名日期
110年10月01日(星期五)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八、報名地點:
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大肚區永順里文昌路二段586號 )。
聯絡電話:人事室04-26992461#325輔導室04-26992461#315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免收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輔導工作實作:應試時間10分鐘,占總成績50%
實務演練,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情境演練,【演練主題:人際關係輔導活動課程】,自行決定演練情境。
(二)口試:口試時間5~8分鐘,成績占50%。(需攜帶簡歷1式3份,以兩頁為限,於甄選當日交予口試委員,口試後1份留存,2份退還)
十一、甄選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01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03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08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7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8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9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9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10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0月01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十二、甄選地點:
臺中市大肚區永順國民小學
十三、錄取及放榜:
錄取
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
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資格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必要時,甄選委員會得視甄選成績由甄選委員會議決減少錄取名額。
放榜
第1次招考放榜
110年9月01日(星期三),17時前。
第2次招考放榜
110年9月03日(星期五),17時前。
第3次招考放榜
110年9月08日(星期三),17時前。※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第4次招考放榜
110年9月10日(星期五),17時前。※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第5次以後招考放榜
當日17時前。※如前次已足額甄選,將另公告取消。
並公告錄取人員姓名於本校網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成績複查
於甄選日期之次日上午12時前,憑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本校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以書面告知複查結果。
詳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