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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課程計畫備查作業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8-30 ~ 2021-09-11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陳麗如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72
一、依據110學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審查計畫辦理。
二、本局業已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審查線上初審及複審作業,業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請各校於 110年9月3日前檢送電子檔及核章紙本至課程審查統籌學校安和國中,電子檔請寄至t0231@gm.ahjh.tc.edu.tw,電子檔檔名請標示「○ ○類一○ ○國中110學年度藝術才能○ ○班課程審查計畫」。
三、請安和國中統整資料後於110年9月11日前檢送本局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