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0年9月16日中跆爐字第1100000276號函辦理。 二、因疫情指揮中心安排9月23日開始為12~17歲青少年施打疫苗,並建議施打疫苗後兩周內不適宜激烈運動,考量各縣市因此無法辦理代表隊選拔,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於110年9月12日經競賽裁判委員會開會決議將本比賽延期至110年12月3日至12月6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