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抽查名單,請各幼兒園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暨本局110年9月7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68771號函(諒達)。
二、檢送本市「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抽查名單」(如附件),請「被抽查園所」依各行政區送件時間及地點(請詳見實施計畫第四點),檢齊並繳交送件資料如下:
(一)自評檢核表:每生一份,請校內自評完成後逐級核章,如實施計畫附件1。
(二)交件資料表:每校一份,如實施計畫附件2。
(三)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每生一份,可影本。
(四)上開送件資料請於當日現場繳交,並俟IEP督導工作審查完畢後,將連同督導結果公文歸還園所。【註:倘貴園未申請學前特教補助,免到現場送件,亦可以郵件方式將資料寄(送)至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樂業國小內,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請註記學前IEP督導資料)。】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倘貴園為「非抽查園所」,亦請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依上開函文及實施計畫第四、五點辦理。
(二)如需補件,請各園所於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將補件資料掃描寄至本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輔導組陳湘涵教師信箱(ceyeching@spec.tc.edu.tw)。
(三)倘為在園生第一批鑑定通過個案,無法依限繳交IEP資料,請各園依補件方式處理(IEP須完成至第13大項),並依前述補件期限繳交。
四、旨述計畫暨相關表件,請各園逕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學前特教專區」下載。
五、如有疑問,請逕email至本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輔導組陳湘涵教師信箱(ceyeching@spec.tc.edu.tw)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