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取名單: 幼兒園: 正取: 張O云 2.經錄取人員應依簡章或學校通知時間攜帶最高學歷證書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接受教師甄選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