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5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11637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依限應於110年10月29日前函送完整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資料至教育部,爰遴請貴屬蔡育忠組長協助彙整各計畫相關資料。 三、旨案公(差)假為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