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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11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案,請各幼兒園(機構)及相關單位協助轉知有需求之家長是項報名資訊,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10-25 ~ 2021-11-26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林碧瑩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951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逕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下載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
三、旨述安置工作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申請對象:設籍本市,且出生於105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期間,欲申請協助優先安置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各類學前特殊教育場所之幼兒。
(二)申請時間:110年11月1日至11月26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1、寄/送達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樂業國小內,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
2、聯絡電話:04-22138215#820。
3、傳真號碼:04-22129618。
4、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四)申請檢具資料:請詳閱實施計畫。
1、報名表(共4頁,實施計畫附件1-1、1-2、1-3、1-4),需貼郵票2張,請單面列印。
2、戶籍資料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醫療相關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無則檢附一個月內臺中市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
4、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四、另為使各校及家長了解評估作業程序,本局特辦理111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家長線上說明會,各校請逕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左方選單→家長專區→入公幼鑑定」觀看線上說明影片,並請轉知相關人員知悉。
五、請各園所協助於網站及校門口明顯處公布實施計畫及宣導文件(如附件),並提供家長報名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