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空手道、划船、輕艇、龍舟及卡巴迪代表隊推薦辦法各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11-19 ~ 2021-12-20
公告單位:體育保健科 吳雅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10
一、依據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本市代表隊組隊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推薦辦法簡略說明如下:
(一)空手道:
1.即日起至110年12月19日止。
2.請學校、教練薦送選手資料郵寄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龍井區舊車路89-77號);或親送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沙鹿區訓練中心(沙鹿區中山路62號),聯絡方式:04-2665-3759。
3.宋以力總幹事電子信箱:sungyili@gmail.com,聯絡方式:0930-930-278。
(二)划船:
1.參加指定盃賽成績,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第四名備取。
2.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委員會審查,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
(三)輕艇:
1.參加指定盃賽成績,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第四名備取。
2.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0910-990023)審查,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
(四)龍舟:
1.由本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臺中市輕艇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0910-990023)彙整,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3隊為限(同校)。
(五)卡巴迪:
1.本局委由本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協助辦理。
2.由本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豐南國中翁有震教練彙整,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1隊為限(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