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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學年度第1學期本市公私立幼兒園辦理各項學前教育補助第二梯次送審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11-23 ~ 2022-01-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王美茹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624
一、有關110學年度第1學期本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作業送審期程及各梯次審查時間地點分配表,請參閱附件1,其他補助申領注意事項詳「110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業務申辦研習手冊」。
二、請各校(園)事先下載並填妥公私立幼兒園繳件證明單(如附件2),第2梯次於11月30日至12月2日受理審查,請依指定日期送件,收件時間為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三、市立幼兒園檢送領據時,請統一將領據貼於A4紙張,避免遺失(如領據為A4大小則免)。
四、請各校(園)依審查作業時間核予送審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幼生申請補助相關佐證文件將於審畢後將交還各校(園),請妥善保存備查。
六、另請送審承辦人配合實名登記及全程配戴口罩。